冶金企業崗位危險因素辨識
北京達飛安評管理顧問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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崗位危險因素辨識
一
危險源定義
1.
危險源
是指可能導致傷害或疾病、
財產損失、
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
組合的根源或狀態。
危險源的識別應包括組織活動的三種時態和三種狀態下的各種
潛在的危險源。
1
)三種時態是指過去、現在、將來。在組織對現場、現有危險
源進行辨識和控制時,
主要分析以往遺留的危險以及計劃活動中可能
帶來的危險辨識與控制。
2
)三種狀態是指正常、異常和緊急狀態。經營活動連續幾個月,
甚至一年或幾年運行情況平穩,
是正常狀態。
經營活動偏離正常狀態
或發生預料之內的,危險源與正常狀態有相對差異的,屬異常狀態。
緊急狀態則是指發生火災、爆炸、洪水、雷擊等事故狀態。
2.
重大危險源
根據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》
(
GB18218-2009
)的定義:
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、
加工、
使用或貯存
危險物質,
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。
這里的單
元是指一個(套)生產裝置、設施或場所,或同屬一個生產經營單位
的且邊緣距離小于
500m
的幾個(套)生產裝置、設施或場所。
3.
重要危險源
通過危險源辨識、
風險評價,
確定的風險較大或不可接受的危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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源。
二
危害辨識方法
1.
危害辨識方法:工作危害分析(
JHA
)
1
)調查法:辨識小組在作業現場進行調查、辨識;
2
)安全檢查表辨識法:辨識小組編制安全檢查表,根據安全檢
查表的內容進行辨識;
3
)經驗法:辨識小組根據工作經驗,結合國內外事故案例和企
業以往的事故案例進行現場辨識;
4
)經辨識的危險源填入《危險源識別登記表》內。
本評價對作業危險進行辨識時,
將采用調查法和經驗法相結合的
方法,以達到比較全面的識別目的。
2.
評價準則
采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(
LEC
法)
,對辨識出的危害進行風
險評價,以量化項目經營過程中存在危險有害因素及其危險程度。
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認為影響危險性的三個主要因素是:
發生
事故或危險事體制改革的可能性,
用符號
L
表示。
人出現在這種危險
環境的時間,用符號
E
表示。發生事故可能產生的后果,用符號
C
表
示。
作業條件危險性,
用符號
D
表示。
D
值大,
說明該系統危險性大,
需要嗇安全措施,
或改變發生事故的可能性,
或減少暴露于危險環境
中的頻繁程度,或減輕事故損失,或調整到允許范圍。
D=L
×
E
×
C
L
、
E
、
C
的分數值取值范圍見表
2.1
、
2.2
、
2.3
、
2.4
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