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際經濟法講義
國際經濟法第一講
學習提要
國際經濟法在歷屆的律師資格考試中所占的比重都很大,
估計國
際經濟法在全國司法考試中所占的比重還是會很大。尤其重要的是,
由于今年我國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,
這將對我國的涉外法律產生相當
大的影響。因此,
希望廣大的考生對國際經濟法引起相當的重視。估
計在全國司法考試中,國際經濟法的比重將會有所提高。
由于國際經濟法的容十分龐大復雜,
因此在本次課程中將分四講
進行講述。
本講第一講主要講述國際經濟法的總論部分和國際貿易法
中的國際貨物買賣部分的容。
由于國際經濟法主要是一些實務性比較
強,因此對于國際經濟法的理論部分可以忽略不予考慮。因此,本講
其實也就是開始為大家講述國際貿易法中的國際貨物買賣法的容。
在
國際貨物買賣法中,
主要講述國際商業慣例、
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成
立、
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、
國際貨物買賣合
同中的風險轉移以及違反合同的各種補救辦法和措施。
國際貨物買賣
法的容很大部分都是合同法的容,
考生可以在聽講義時適當比較兩者
之間的關系。這里面一個比較重要的國際公約是
1980
年的《聯合國
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》
,希望考生對此引起重視。
重點與難點
1
、
《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》的適用圍
2
、
《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》
(
2000
)的主要容
3
、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
4
、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成立
5
、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
6
、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的風險轉移
7
、違反合同的各種補救辦法
容講解
(一)
1980
年《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》
1.
公約的適用圍:
(
1
)適用公約的貨物銷售合同。依公約第
1
條的規定:
"
本公約適用
于營業地在不同國家的當事人訂立的貨物銷售合同;
(
a
)
如果這些國
家是締約國;或
(
b
)如果國際私法規則導致適用某一締約國的法律。
"
此條包含下列幾點:
①
公約只適用于國際貨物銷售合同,國際因素
以當事人的營業地位于不同國家為標準,
而不考慮當事人的國籍。
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