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光大銀行陽光理財定存寶業務客戶須知
一、
陽光理財定存寶業務是指中國光大銀行接受持卡人委托,
將
持卡人活期存款的閑置資金,根據持卡人要求按照一定比例進行轉
存,
以獲得更高利息回報的金融理財服務。
本理財業務產生的存款利
息收入我行將代扣個人利息稅(如有)
。
二、陽光理財定存寶服務方式:
1
、持卡人本人須持有效身份證件到中國光大銀行營業網點或通
過中國光大銀行網上銀行辦理陽光理財定存寶申請手續,
指定定存寶
理財主賬戶保留余額不得低于
1000
元。
2
、定存寶理財賬戶存期
1
天、
7
天、
3
個月、
6
個月、一年、三
年、五年,任選其一,并按照相應期限存款利率計息,到期后自動將
本息轉入卡內活期主賬戶。
3
、持卡人如選擇存期為
1
天或
7
天時,定存寶理財賬戶的基本
轉賬單位為
50000
元,且為
500
元的整倍數。持卡人如選擇存期為
3
個月、
6
個月、一年、三年、五年其中之一時,定存寶理財賬戶的基
本轉賬單位為
500
元,
即系統自動轉入、
轉出定存寶理財賬戶的金額
必須為
500
元的整倍數。
4
、每日日終,當持卡人的陽光卡人民幣活期主賬戶余額同時滿
足指定基本轉賬單位與保留余額時,
中國光大銀行即將超過保留余額
的部分自動轉存為定存寶理財賬戶。
5
、持卡人用款而活期主賬戶余額不足以支付時,光大銀行將自
動從其開立的最后一個定存寶理財賬戶中,
按
500
元的整數
(如選擇
存期為
1
天或
7
天時,
最低轉賬金額為
50000
元,
且必須為
500
元的
整倍數)
逐一把理財資金轉賬至持卡人活期賬戶,
直到滿足支付為止,
轉回活期賬戶的資金待活期主賬戶結息時按結息日掛牌公告的活期
存款利率一并結計利息及代扣利息稅,
其余未動的定存寶理財賬戶繼
續按原利率計算利息。
三、
持卡人根據需要,
可持本人有效證件到中國光大銀行當地營
業網點或中國光大銀行網上銀行辦理終止手續。
客戶取消協議時,
未
到期定存寶理財賬戶按活期結息。
四、
陽光卡內定存寶理財賬戶因故凍結時,
凍結期間定存寶理財
賬戶內未到期資金繼續按約定時間理財,
到期資金則留在定存寶理財
賬戶內,
并于解凍日次日轉回活期主賬戶,
到期日至解凍日次日按照
解凍日次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結息。